公告日期:2023-12-01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5996 证券简称:ST 亿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52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全国股份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 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 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公司未向全 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2023 年12月11日起复牌,并于2023年12月25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 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亿源”。
公告编号:2023-041
(一)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 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一) 公司联系人:李大伟
联系电话:0558-5652777
(二) 券商联系人:李严
联系电话:0331--66006347
邮箱:thliyan@cdzq.com
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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