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19 18:35:08 股吧网页版
ST雨神: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9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5997 证券简称:ST 雨神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雨神电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成都雨神电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证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洪麟、刘晓军承诺自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的 1 个月内,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洪麟及刘晓军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2-022

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马洪麟、刘晓军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洪麟、刘晓军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依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如该异议股东购买股票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按照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两者孰高。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股份回购申请。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2、 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经异议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 EMS 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进行申请。

3、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经股东盖章/签字的申请书、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因自身原因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明确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则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人将不再承担上

公告编号:2022-022

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