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6002 证券简称:乐蜀网络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传票,本案将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开庭,案号为(2024)沪 0113 民初 23510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晓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乃松
公告编号:2024-03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腾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取证显示,乐蜀公司在其备案网站中上传了《启强逆袭记》《强哥向前飙》《启强变形记》以上几款游戏,以上游戏的开发者为被告二深圳腾翎科技有限公司。因此,被告一、二共同运营了《启强逆袭记》《强哥向前飙》《启强变形记》游戏,并共同实施了涉案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前述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也是由被告一、二共享,被告一、二构成共同侵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启强逆袭记》《强哥向前飙》《启强变形记》等游戏的游戏名称、icon、简介以及游戏中使用任何与涉案作品《狂飙》有关的元素与宣传内容;
2.请求判令被告在涉案网站、《启强逆袭记》、《强哥向前飙》、《启强变形记》等游戏首页连续 15 日刊登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以消除影响;
3.请求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 150 万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案件将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5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对生产经营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与对方进行沟通,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积极做好应诉准备,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同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
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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