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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30 17:55:48 股吧网页版
达唯科技: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6020 证券简称:达唯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达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
改<董事会制度>》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达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北 京达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存续期间,应当设置董事会。

第三条 本制度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六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均可担任董事。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七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由董事会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然后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如适用)。

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九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因董事会换届任期未满三年的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离职或免职的除外。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十条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提请股东大会补选。

第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或者罢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十二条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编制公司定期报告或定期报告摘要;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对外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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