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江苏华源节水股份有限公司
之
公司章程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江苏华源节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地: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山路 7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0818.864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与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特色做精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服务于新
时代大农业。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节水灌溉设备、喷灌机、滴灌设备、微喷设备、移动喷灌设备、其他喷灌机械、水泵、水井钻机、植保机械、园林机械、施肥机
械、精密机械、水处理设备、配电设备、环保设备、水电双计量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销售、安装调试;输配电及控制装置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灌溉泵车、涂塑软管、铝合金管及管件、灌溉喷枪、过滤器、滴灌带、滴灌管、塑料管材及管件制造、销售;施肥机、水肥一体化、电子控制信息化设备生产与销售及技术支持服务;节水灌溉工程、水利设施工程、景观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水处理安装服务;管道和设备施工、安装;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与咨询;节水灌溉设备技术咨询及研发;节水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智能系统软件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智能节水灌溉设备、射频卡及井灌溉控制器及控制系统成套设备、钢制井房、玻璃钢制品及配套附件、智能玻璃钢机井房设备、地下水远程智能控制系统、自动化控制设备、超声波流量计、机电设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井配套设备安装、调试;水泥制品加工(包含井台、井堡设计及安装);经营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份。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公司股
东名册由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系由华源灌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华源灌排
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帐面净资产中的 2080 万元折成公司
总股本 208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认购股份数
序号 发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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