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4
证券代码:836032 证券简称:建亚环保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聚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聚优)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申请借款总额4000万元。该授信其中2000万元为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自动化、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提升项目,另外2000万元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经营。
根据融资需求,本次4000万元借款由山东聚优申请,全部授信由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亚环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建平先生及其配偶宋志英女士、戴亚平先生及其配偶莫桂珍女士、邱志荣先生及其配偶朱玲香女士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3年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山东聚优申请的4000万借款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建亚环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建平先生及其配偶宋志英女士、戴亚平先生及其配偶莫桂珍女士、邱志荣先生及其配偶朱玲香女士,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已在《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中披露。应银行要求,需单独披露此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聚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8 日
住所: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注册地址: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注册资本:1 亿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邱志荣
控股股东: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戴建平、宋志英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等级:B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233,016,722.17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97,374,810.57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81,941,911.6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64.83%
2023 年 2 月 28 日资产负债率 67.44%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35,009,917.05 元
2022 年 1-12 月税前利润:-346,570.78 元
2022 年 1-12 月净利润:-346,570.78 元
审计情况:未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聚优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申请借款总额4000万元。建亚环
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建平先生及其配偶宋志英女士、戴亚平先生及其配偶莫桂珍女士、邱志荣先生及其配偶朱玲香女士,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一) 担保原因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借款,建亚环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建平先生及其配偶宋志英女士、戴亚平先生及其配偶莫桂珍女士、邱志荣先生及其配偶朱玲香女士为该借款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 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人履约能力、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及全子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五、 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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