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关于对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54 号
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亚环保)董事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保留意见
你公司 2022 年年报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子公司山东聚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聚优”)2022 年采购供应商丹阳市信诚佳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佳”)设备及配件,公司未能提供运输物流单据等资料,会计师实施了检查合同及发票、函证等程序,仍无法确定相关采购的真实性也无法判断相关采购对在建工程的影响,出具保留意见。
信诚佳为你公司报告期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 13,900,163.81 元,采购占比 42.00%。经查询公开信息,该公司认缴资本 50 万元,未查询到实缴资本及参保人员。你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与上一年度均不相同。你公司披露报告期无销售产品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你公司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57,782,048.68 元,期初为3,121,974.10 元,其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40,576,361.54 元房屋建筑物及 14,732,833.93 元机器设备,主要是子公司山东聚优的厂房和设备。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37,155,295.48 元,同比增长
189.58%,主要为固定资产试生产收入增加。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向信诚佳采购的具体内容,相关采购是否均有合同、发票、运输单、入库单等原始凭证材料,如没有,请说明原因;如有,说明会计师仍无法确定相关采购真实性的原因;
(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采购需求、新增供应商的筛选过程、履约能力及合作情况等,说明报告期主要供应商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的采购金额是否与供应商的经营状况匹配,主要供应商与你公司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3)结合对子公司山东聚优的资本投入、人员安排、发展规划、资产运转、产能利用、业绩贡献、报告期后运营情况等说明子公司运营是否符合预期,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说明无法确定相关采购的真实性、无法判断相关采购对在建工程影响的原因。
2、关于主要客户
你公司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中仅蚌埠市天星树脂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年度前五大客户,经查询公开信息,你公司报告期第二大客户汇珠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黄芳为你公司发起人之一。
请你公司结合业务模式、主营产品、新增客户的筛选过程、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等情况,说明报告期主要客户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
性,汇珠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主要客户与你公司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3、关于偿债能力
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4,296,633.11 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64,796,958.33 元,较期初增长 28.31%,你公司披露其他应付款增长主要是公司开始安装部分后续车间,产生了设备购置费等相关费用。报告期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达 56.45%,速动比率仅 0.3。
请你公司结合欠款偿还安排、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偿债风险,是否因欠款未及时偿还出现诉讼纠纷情况,你公司为改善偿债能力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4、关于现金流
你公司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2,300,780.31 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2,405,891.62 元,远高于收入及成本规模。
请你公司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规模远高于收入、成本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现金流计量是否准确、合理。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 7 月 2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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