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36032 证券简称:建亚环保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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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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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032 建亚环保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 2023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事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受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总监对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年度报告编制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受总经理委托财务总监汇报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山东项目处于起步阶段关键时期,公司处于亏损阶段,董事会拟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亦不进行转增股本。在条件合适时再由董事会依法决策分红事宜。
(七)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8 时 00 分至 8 时 50 分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邱志荣
电 话:0511-86282661
传 真:0511-8628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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