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6044 证券简称:复观网络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陕西复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
担保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复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陕西复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
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
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以及《陕西复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
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
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
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应当采取反担
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担保人提
供担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 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 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四)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申请担保人虽不符合本制度第八条所列条件, 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
其的业务合作且风险较小的, 经公司董事会成员 2/3 以上同意并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可以为其提供担保。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 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 应
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 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
析。
第十一条 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企业基本资料, 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二) 担保申请书, 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
(三) 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四) 与借款有关的主合同的复印件;
(五) 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和相关资料;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