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6047 证券简称:信元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租赁实际控制人李德波先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 27 号金帝豪庭 3-418 的房屋作为公司拟在包头市设立的子公司的经营地址,考虑到新公司设立后发展业务尚需一定的时间,李德波先生自愿无偿将该处房屋租赁给公司使用,待子公司取得营业利润后再依据市场价格收取房屋租金。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李德波拟将自有房屋无偿租赁给子公司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李德波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德波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小区一区
公告编号:2024-017
关联关系:是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考虑到新公司设立后发展业务尚需一定的时间,李德波先生自愿无偿将该处房屋租赁给公司使用,租金为 0 元。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实际控制人李德波先生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受益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租赁实际控制人李德波先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 27 号金帝豪庭 3-418 的房屋作为公司拟在包头市设立的子公司的经营地址,租赁期自子公司设立之日起 3 年,租金 0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拟在包头市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经营地址,实际控制人李德波先生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受益行为,不存在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受益行为,不存在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受益行为,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7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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