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75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 1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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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753 号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昇)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24]0011011497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就珠海港昇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珠海港昇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珠海港昇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珠海港昇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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