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2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6055 证券简称:ST 炫坤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河北炫坤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河北炫坤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起停牌,并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预计最晚复牌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
暂停转让期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7 日、2020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20、
公告编号:2021-002
2020-021)。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及《河北炫坤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最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经公司向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及各有关方全力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事项,积极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论证工作,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及专业的律师团队对重组标的进行财务、法律等调查、审计、评估工作。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进展,现因交易双方就相关交易条款尚未达成一致,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披露工作。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
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1 年 2 月 22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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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决议终止该项重大资产重组。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之处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深表感谢。
河北炫坤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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