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7
证券代码:836058 证券简称:欧赛能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89,859,422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5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欧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宜昌市猇亭区亚元路 1 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11.0166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副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接受国家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信誉为根本,积极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原材料和组件、太阳能产品、环保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手续后
经营)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公司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名册,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第十八条公司由欧赛新能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均以其所
持有的欧赛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作为出资认缴公司股份。
公司发起人姓名、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比例(%) 折合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1 黄德勇 19.11 1,536.2110 净资产
2 李晓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