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6072 证券简称:夏兴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夏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及增加会议召开方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根据浙江夏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聘请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作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现变更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 增加会议召开方式的情况
为便于股东的参加及律师的见证,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变更会议召开方式和会议地址如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如有疫情防控需要,相关人员可采用通讯方式接入。
三、 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及增加会议召开方式的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3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及增加会议召开方式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 变更见证律师及会议召开方式和会议地址的影响
本次见证律师事务所及会议召开方式变更,不会对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夏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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