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6089 证券简称:ST 明朗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审计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26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 4583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予以理解和认可,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内容
1、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明朗智能公司对赵吉庆诉陈朗借款纠纷一案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债务和解金额为人
民币 11,50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朗智能公司已
通 过 上 海 新 沃 金 融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赵 吉 庆 赔 偿 款 累 计
10,500,000.00 元,同时确认对赵吉庆的预计负债余额 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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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确认对陈朗的其他应收款 11,500,000.00 元,并计提坏账准备11,500,000.00 元。
2、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应支付陈朗代公司支付的债务,明朗智能公司应支付陈朗代明朗智能公司支付的债
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债务本息共计 4,492,620.38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朗智能公司已确认上述预计负债,并同
时确认对陈朗的其他应收款。
上述两项其他应收款合计金额 15,992,620.38 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1,500,000.00 元。
3、明朗智能公司 2022年发生净亏损1,788,971.06元,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59,147,287.36 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公司原主业仍处于停产中。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明朗智能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公司于 2021年将厂房进行出租,租赁期为2021年9月25日-2026年9月24日(共
计 5 年),年租金为人民币 500 万元/年 。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保留意见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法律诉讼原因计提信用减值所致。
针对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事项,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1、聘请经验更加丰富的律师,进一步收集和清理有关证据,向法庭举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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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采取其它措施,力争早日处理这些借款纠纷;2、继续向控股股东申请资金支持以维持公司日常经营,让公司回归正常持续经营,加强管理,提升公司经营盈利能力。
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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