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明朗”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通过日常了解、核查银行流水单、查阅会计记录、获得
相关声明资料等方式对 ST 明朗 2018 年 3 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专项核查,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依据发行方案,公司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合计发行 30,000,000.00 股,每股 2.67 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50%,募集资金 80,100,000.00 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 2 日止,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
第 02230005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 30,000,000.00 股,实际认购金额80,100,000.00 元。
2018 年 3 月 20 日,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8)1036 号《关于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
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于 2018 年 4月 1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等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2022 年年度,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的情形。
公司目前已依据《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南新城支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6201517000000417。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均直接存入该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固定资产投资。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共计 80,100,000.00 元,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存入广州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南新城支行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 80,251,063.64 元,实际余额 111.11 元。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80,100,000.00
减:发行费用 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073,651.00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0,251,063.64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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