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6091 证券简称:金联星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数量未达到回购下限的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议案。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5 日、2021 年 1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披露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3)、《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达到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现就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中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不少于 160 万股(含),不超过 320 万股(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8095%-7.6191%。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7 日开始,至 2021 年 4 月 7 日结束,公司
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6,0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37.69%;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
交价为 4.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677,145.68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37.59%。
公告编号:2021-017
二、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及成交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0-036)。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更正说明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更正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补发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7 日,分别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披露了《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14)。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2 月 9 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1、2021-012)并于 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4 月 1 日分别披露了
上月末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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