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7
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此版经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湖南金联星冶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nan Jinlianxing Special Materials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大道 6888 号,邮政编码:41400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造价值,服务社会,成就员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及零配件、金属辅助材料、金属熔炼加工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根据依法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的公司记名股票信息制作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确认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 股份(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净资产折股 11.91% 2011/11/01
芜湖基石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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