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8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6098 证券简称:华浩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向阳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出售其所持青岛华浩欧森空间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2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华浩欧森空间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浩欧森”)10%股权(实缴部分为 0,未实缴部分为 10%)以 0 元价格转让给刘文超。
华浩科技对华浩欧森的认缴出资为 1020 万元,持有 51%的股权,实缴出资
为 0 万元。经双方协商认可,刘文超以实物或货币资产方式受让其 10%的股权。(其中已实缴部分 0%的股权,刘文超以价值 0 元的实物或货币支付给华浩科技,另外未实缴部分 10%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由刘文超完成实缴出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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