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36103 证券简称:浦海电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浦海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103 浦海电力 2021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588 号 1 号楼 23 层会议室。
(八)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将作为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报文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具体年报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011)。
(二)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起草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作了回顾。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起草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作了回顾。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公司拟定
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经营及盈利状况一般,为长远发展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此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的审计机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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