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6104 证券简称:北鹰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北鹰吉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北鹰吉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北京北鹰吉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
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
京北鹰吉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特制订本
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
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以下购买、出售资产、担保、贷款、投资等交易事项:
1、公司在一年内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投资等交易事项。但公司在一年内
单笔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累计金额不
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的公司资产购买、出
售、置换、投资等交易事项由董事长批准;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但交易金额不
足 50 万元人民币的,由董事长批准;
3、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 500 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贷款事项。但单笔贷款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的,由董事长批准;
4、本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之外的提供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
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
评估;
(十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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