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6113 证券简称:春泉园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新增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 询获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叶贺年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情形,情况如下:
1、潢川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06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应县福源苗木种植 专业合作社申请执行公司民事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叶贺年不得实 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 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 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 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 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潢川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06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河南省德铸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公告编号:2024-058
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叶贺年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叶贺年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原因是公司部分余款未支付及多起合同纠纷。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叶贺年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会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及下载文件。
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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