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01 15:57:56 股吧网页版
万都云雅:出售全资子公司资产(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01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6118 证券简称:万都云雅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合肥万都云雅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全资子公司资产(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与全资子公司合肥万都元祥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拟将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64549 号,证载面积为 18275.61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部分有偿收回,其中收回土地面积为 16273 平方米,对地面资产、附属物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无房屋产权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告编号:2022-012

本 次 交 易 金 额 为 4,318,439.00 元 , 占 2020 年 度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41,895,792.96 元的 10.31%,出售资产未达到总资产的 30%。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0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
子公司资产(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此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合肥市锦绣大道 316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面资产、附属物项目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安徽肥西经开区内,位于派河大道与湖东路交口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2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存在抵押的情况,在拟签订的交易协议中已说明处理办法;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无需评估,地面资产、附属物项目需审计评估,评估公司由政府选定。
四、定价情况

本次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价格依据购买时的价款;地面资产、附属物项目,依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安徽肥西经开区管委会对国有建设使用权、地面资产、附属物项目,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总金额为肆佰叁拾壹万捌仟肆佰叁拾玖元整(小写:431.8439 万元)(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事项预计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年度报表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