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6125 证券简称:揽月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专项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2】第 0847 号)及《关于对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勤信专字(2022)第 0804 号),会计师发表了如下说明:
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应收款项:公司应收账款期初账面余额为 11,036.79 万元、占期初资产总额的 37.87%,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11,677.88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40.91%;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应收账款累计发函 38 份,回函 11 份,回函率 29.95%,回函率较低;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对揽月科技重要客户进行走访,亦无法执行相应的替代程序对应收账款的期初、期末余额进行确认,因此我们对揽月科技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告编号:2022-01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出具了《关于对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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