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6 16:02:39 股吧网页版
亿鑫股份: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6


公告编号:2023-071

证券代码:836127 证券简称:亿鑫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521,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5 人,董事刘艳、张俊、周游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齐璐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副总经理赵宇峰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王金玲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或作为共同借款人》1.议案内容: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意了由辽宁志成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刘潇、赵越夫妇;印文鹏为公司借款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全年预计不超过 200,000,000.00 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 2023
年 2 月 2 日发布的《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现对 2023 年度拟新增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授信,贷款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含本数)、贷款期限 1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潇先生及其配偶赵越女士拟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该贷款用途限定为公司生产经营使用,上述关联方不会实际使用、占用该笔贷款。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授信,贷款金额不超过3,300 万元(含本数)、贷款期限 1 年,由关联方刘潇、赵越及关联方辽宁志成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印文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79,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告编号:2023-071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辽宁志成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刘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证、公允地完成了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