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36127 证券简称:亿鑫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213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5年11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
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
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亿化”。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好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
公告编号:2025-050
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孙伟炜
联系电话:18545723000
邮箱:18545723000@sina.com
联系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宏伟园区浩拓路 6 号
(二) 券商联系人:田季云
联系电话:010-65015561
邮箱:tianjiyun@jhzq.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中青大厦 9 层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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