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2527 号
关于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2527 号
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林科”)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美特林科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美特林科 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美特林科 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美特林科 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其他事项
我们已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六、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美特林科用于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上海
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 年度自主梳理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更正概述
(一)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将持股 61.54%子公司南京市美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调增货币资金 6,323.33 元,调增其他应收款 445.55 元,调增其他流动资产 4,668.69 元,调增应付账款 93,560.00 元,调增实收资本
130,000.00 元,调增营业收入 56,132.08 元,调增税金及附加 7.50 元,
调增管理费用 72,733.66 元,调增财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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