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公告编号:2021-007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139 高新利华 2021 年 4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三街 1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公告编号:2021-007
(一)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计《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议案
(五)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
(九)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六、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
公告编号:2021-007
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
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三街 1 号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杨五洲 联系电话:010-81508025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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