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8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139 高新利华 2022 年 4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三街 1 号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股东杨大奎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
总额度最终以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为准。同意控股股东杨大奎为上海浦东发银行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北京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涉及关联担保金额为 8500 万元,最终以银行审批的关联担保金额为准。
(二)审议《关于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实际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信贷。上述两家银行综合授信需要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共同实际控制人杨大奎、刘纪安提供关联担保。
拟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实际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信贷。上述授信需要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杨大奎、刘纪安及杨文娟提供关联担保。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告》
(六)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八)审议《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一)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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