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大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高管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控股股东杨大奎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总额度最终以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为准。同意控股股东杨大奎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北京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涉及关联担保金额为 8500 万元,最终以银行审批的关联担保金额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故公司全体股东均应回避.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全体股东均参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且有权投票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北
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1.议案内容: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实际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信贷。上述两家银行综合授信需要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共同实际控制人杨大奎、刘纪安提供关联担保。
拟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额
度,授信总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实际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信贷。上述授信需要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杨大奎、刘纪安及杨文娟提供关联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应当回避。故公司全体股东均应回避。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全体股东均参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且有权投票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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