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大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类型列席会议;
公司高管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 2024-006)将于 2024 年 4 月 9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平台(www.neeq.com.cn)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度认真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就 2023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 2023 年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召开情况及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等,并对 2023 年度的工作做了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受公司委托,财务部依据 2023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以
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4 月 7 日出
具的《审计报告》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根据 2023 年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充分考虑公司产能和资产利用等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基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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