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免去杨大奎先生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提名杨 霄璞先生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选举杨五洲先生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任命杨五洲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杨霄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杨大奎先生的董事,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15,30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1.00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杨大奎先生的董事长,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15,30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1.00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董事/董事长杨大奎先生因病去世,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免去杨大奎先生 的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选举现任董事杨五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命杨霄璞先生
公告编号:2024-022
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董事长的选举和董事的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正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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