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6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4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兴光三街一号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07/20
5. 会议主持人:白朝晖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公告编号:2020-01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1.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规则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0-014
(一) 经与会监事会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 公司监事对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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