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6143 证券简称:微力量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湖南微力量艺术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微力量艺术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0]3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微力量艺术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但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七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或者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七)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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