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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1 19:27:12 股吧网页版
明邦物流:招商证券关于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1



招商证券

关于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招商证券作为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充分的审核时间,导 不适用

致主办券商无法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告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不适用

已申请辞职,且无法继续履行职责,公

司监事会无法正常召开,公司未能在两

个月内完成监事的补选)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办券商已多次提醒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在规定时间内做好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但直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中

午,公司才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披露文件发给主办券商,没有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主办券商督导要求,预留必

要的审核及修改时间。主办券商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向公司出具了 2023 年半年

度报告的审查意见,但公司尚未完全按照主办券商意见进行更正,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主办券商

将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经营情况,如有必要将督促公司更正半年度报告。

2、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李娜、原职工代表监事黄子烨、原财务负责人康琳早已申请辞职,公司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均无法继续履行职责,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监事会决议公告、辞职公告等公告中涉及上述人员的信息均与实际情况不符,向主办券商提交的由上述人员签署的监事会会议文件、定期报告相关文件等也与实际情况不符。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披露监事会主席辞职相关公告。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时生效:(一)董事、监事辞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三)董事会秘书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或相关公告未披露。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或者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监事或者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监事补选。”监事会主席李娜、职工代表监事黄子烨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但李娜、黄子烨已无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以记名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因公司可参会监事已不足半数,公司无法召开监事会审议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李娜、黄子烨也无法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未能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的补选,涉及公司治理违规。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按照要求给主办券商预留充分的审核时间,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未完全按照主办券商意见进行更正,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未及时披露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财务负责人辞职相关公告,上述人员辞职后,公司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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