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6153 证券简称:明邦物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明邦公司”)委托,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2024年4月30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4S01729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涉及往来款项回函不足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明邦公司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部分客户信息不准确,造成北京明邦公司主要往来事项函证回函不足。因回函不足我们无法确定北京明邦公司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是否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 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事项
根据北京明邦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公告,北京明邦公司香港子公司出资 60 万美元收购印度 DTDC RETAIL
LIMITED 公司 60%股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明邦公司支付的股权收
购款,但未办理相关投资的权利登记,相关投资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对此我
公告编号:2024-019
们未取得进一步审计证据核实该投资的进展情况。
3.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1、五.16、五.17 所述,未按期支付到期债务和偿还银行贷款,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1所示的其他事项,截至报告出具日,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偿债能力弱,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北京明邦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针对审计报告所述保留意见事项,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解决报告中提出的各种问题,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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