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6164 证券简称:威利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威利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晓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1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倪晓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1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0.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唐春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卫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存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22
8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静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冯天水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存阳先生,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先后任中国银行乐清支行业务部副主任、温州银行柳市支行行长、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小微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温州乐清北白象支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温州乐清支行代为履行行长、副行长等。2020 年 12 月至今在浙江威利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冯天水先生,1993 年 1 月 21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6 年至今在浙江威利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采购部副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符合公司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2
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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