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5
证券代码:836166 证券简称:控创信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控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控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控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控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 Contr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上海市广延路359-367、371-385号(单)218室。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章程所称经理、副经理与公司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回报。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轨道交通通
信信号系统开发;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量子计算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设立时经批准发行的股份总数
为 10000000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六条 发起人的姓名、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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