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6170 证券简称:中安精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话的
方式
5. 会议主持人:林文学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5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18,845,909.21 元,公司对上述未分配利润拟定按如下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司拟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8,81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1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3,169,100 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为准),个人股东承担的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股东所涉个税按照《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涉及股本变更。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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