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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8 17:11:48 股吧网页版
中安精工:关于未按期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8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6170 证券简称:中安精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按期实施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
二、 致歉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规定:“挂牌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开披露仍在有效期内(报告期末日 6 个月内)的定期报告期末日为基准日,以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分配依据”,“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有效

公告编号:2021-019

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未能按期实施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结合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以及融资计划等情况,公司计划继续实施权益分派。并以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的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请投资者关注具体公告。特此公告。

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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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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