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36170 证券简称: 中安精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 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本公司及股东、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本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
循以下争议解决的规则: 循以下争议解决的规则: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 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 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公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公司所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起诉讼方式解决。 讼方式解决。
公告编号:2022-010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应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益,并对
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终
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投资
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
止挂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
护措施,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安排;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
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
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从而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2-010
(一)《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浙江中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