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2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6171 证券简称:神马华威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以www.neeq.com.cn)发布了《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告编号:2024-019),经事后核查发现存在笔误,本公司现予下更正。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一、权益分派方案
2、扣税说明
以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以财政部税
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以含 1
个月)下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 元;持股 1 个月下上至 1 年以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以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8 元。
更正后:
一、权益分派方案
2、扣税说明
以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以财政部税
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以含 1 个
月)下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下上至 1 年以含 1 年)的,
公告编号:2024-020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以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080000 元。
三、其他
除下上更正外,《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以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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