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836193 证券简称:瑞一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该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章第 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 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 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 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二)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公告编号:2022-104)(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六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之“四、解限售安排”:
解限售安排 解限售期间 解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合计 - 100%
在解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第一个解限售期:2022 年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 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8,00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限售期:2022 年及 2023 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
2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8,00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限售期: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3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0.00 万元
说明: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2、以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考核依据;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
别为 82,543,580.68 元、51,624,858.41 元,累计 134,168,439.09 元,未满足业绩指标第
二个解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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