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836193 证券简称:瑞一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130 万股,每 第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97.30万股,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公司股本总额为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公司股本总额
人民币 813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为人民币 8,097.3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
民币 8130 万元。 为人民币 8,097.3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
任。 任。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激励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份的。 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股份的活动。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二)、(三)、(五)、(六)项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须经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 股东会决议。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须经三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议。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项、第(四)项,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五)、(六)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项、第(四)项,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的,公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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