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836228 证券简称:新阳特纤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湖北新阳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严冰霜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苏志梅女士的监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23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39
(二) 任免原因
苏志梅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需补选监事。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严冰霜,女,198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2009 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历大学本
科。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3 月在信泰光学(深圳)有限公司任职,
担任生产计划与管理工作;2012 年 4 月-2013 年 10 月在上海思弋
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出纳;2014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 湖北新阳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
二、 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 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9
提名严冰霜女士为公司监事后,公司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监事会开展工作,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湖北新阳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湖北新阳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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