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6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 股 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2
第三节 股份转让......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一节 股 东...... 4
第二节 股东大会...... 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 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6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 监事会...... 34
第一节 监 事...... 34
第二节 监事会......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0
第一节 通 知...... 40
第二节 公 告...... 41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管理...... 41
第一节 信息披露...... 41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42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5
第十三章 附 则...... 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绍兴袍江越王路 35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111,367 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200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59 年 12 年 10 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及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其他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社会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机会。
第十二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电力用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稀土多元合金镀层丝、绳;弹簧、金属制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以工商最后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系由绍兴冠明实业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立时,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 35,220,583.54元,其中 32,870,504 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剩余部分 2,350,079.54 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3,111,367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十七条 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