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6230 证券简称:冠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钢盘条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于国内期货市场开展商品期货投资,投资品种为国内交易所品种,投资期间为 2023 年度。(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3)第
510065 号 《审计报告》,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
373,574,999.43 元,净资产额为 122,125,011.37 元。本次公司拟投资 2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5.35%,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比例为16.38%。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0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公告编号:2023-016
总经理对外进行商品期货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对外投资总额 2,000 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本次投资系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国内市场商品期货。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属国内商品期货市场场内投资,仅需在期货经纪公司开设相应期货交易账户。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6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投资获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购买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为高风险产品投资,金融市场变化容易受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该项投资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2、不排除公司期货投资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期货,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期货投资标的可随时变现,灵活度高,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上述投资交易行为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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