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6234 证券简称:奥派装备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奥派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姜)环罚字
【2023】62-1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其他(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泰州奥派模塑新材料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
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
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
废气排放。”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27
2.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 2023年10月 21 日执法人员对泰州奥派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
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等,确认手工涂不饱和树脂区域为注射 车间外南侧区域,该区域为车间内敞开区域,区域内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2. 2023年10月 21 日执法人员对泰州奥派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
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等,确认存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 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油性漆进行生产的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违法 事实。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2.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泰州市
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不 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7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泰州奥派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并取得主管部门的认可,积 极配合缴纳相应罚款,同时认真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姜)环罚字【2023】62-1)
江苏奥派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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