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6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6249 证券简称:恒丰特导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铜陵顶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顶讯”)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专利质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为子公司铜陵顶讯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发明专利质押进行了解和核查,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该质押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增强资金规模、改善资产结构,保障其日常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可节省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完备本次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公告编号:2024-002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张能鲲、程继贵、王增武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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