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6255 证券简称:仁和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苏州仁和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仁和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对本 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 股东和虽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 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建芳先生承诺对异 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31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申请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 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回购价 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 自 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
公告编号:2024-031
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 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 水单 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 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4、如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则 视 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 义务。
(七)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 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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